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6-06
新家园社会服务中心“内地港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项目”获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资助,为促进粤港两地社福交流发展,组织广东省社工前往香港社福机构进行交流学习。本次活动为公益活动,活动经费由中央财政资金资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时间
第一期 主题:家庭、青少年服务,2018年6月21日至22日
第二期 主题:家庭、青少年服务,2018年6月28日至29日
二、活动地点
香港 圣雅各福群会
三、活动人数
每期20人。
四、参加者要求
1、目前正在广东省从事家庭或青少年社会服务,包括①在社会服务机构从事家庭或青少年服务,②在政府部门工作,负责家庭或青少年服务的监管、协调或执行工作。
2、年龄要求为18-45周岁;
3、同一个单位、机构或同一机构体系在同一期的参加名额最多为3个,已参加过本机构组织的同类主题交流活动的报名者不能重复参加同类主题活动。
五、活动内容
1、认识香港社福服务发展历史及现状,学习香港的家庭、青少年社会服务的经验;
2、了解粤港社福服务发展的差异及本土化需要,共同交流及探索社会服务本土化的实践方法和模式;
注:参加者须在活动结束后两周内以邮件形式提交学习心得,内容包括内地及香港的社会服务差异、对自己工作或服务的启发等,字数为1000字左右,可图文并茂或者补充其他创新形式。
六、活动安排(具体行程在活动开展前一周或更早通知参加者)
日期 |
行程安排 |
第一天 上午 |
深圳福田口岸集合,一同前往香港。 |
下午 |
探访圣雅各福群会一至两个服务点(个别服务可能安排于夜晚参观),并进行深入交流。 |
第二天 上午 |
探访圣雅各福群会一至两个服务点,并进行深入交流。 |
下午 |
活动分享总结,返程至深圳福田口岸。 |
七、活动费用
活动费用由中央财政项目经费资助,参加者须填写《受益对象确认书》。资助费用包括:交流体验费用、深圳关口到香港来回交通费用、2天在香港活动的交通费用、在港1晚住宿费用、3正餐1早餐费用、保险费用。第二天下午活动结束后在深圳某关口解散。参加者由出发点至深圳关口的来回费用及安排自理。
八、报名方式
1、提交报名:
有意者请填妥附件一的报名表并签名后,将扫描件或照相及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nhasw@nha.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参加第X期XX主题活动”(如“张三+参加第一期家庭、青少年主题交流活动”)。
根据以往经验,此类活动受欢迎、报名积极,请有意者尽快报名。机构将在每期报名人数达30名后在微信公众号发出截至报名通知。
2、筛选名单及初步确认:
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会尽快回复确定报名材料是否符合填写要求,对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者,机构按“先报先得”的原则进行筛选,初步确定出席名单,并发邮件或电话通知。该期报名人数达到30名时,本中心将以微信公众号的方式公布报名截止,请报名者关注项目微信号。
3、确定名单
报名后请保持电话畅通、留意邮件及关注项目微信号,工作人员会通知筛选结果。确定入选的报名者,须自行办理签证及请假等事宜。入选第一期活动的报名者须在在6月14日18:00前将报名表原件亲自或者通过邮寄方式交给工作人员;入选第二期的报名者须在在6月20日18:00前将报名表原件亲自或者通过邮寄方式交给工作人员。在此期间,若有人员临时不能出席的,按报名时间次序替补,并尽快通知参加者。
九、其他事项
1、成功报名后,因故不能出席的报名者,请第一时间通知工作人员。无特殊原因临时不出席的,将列入服务黑名单,不得参与新家园组织的同类服务。
2、确定入选名单后,机构有权公布参加者的姓名及服务领域,并注明是否同属一个单位、机构或机构体系。
3、报名者须对报名信息负责,报名成功后严格遵守机构的安排。机构有权对报名者的报名信息进行核查,对于报名信息有误的报名者将取消参加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报名者须自行办理签证、请假等事宜。
5、本次活动解释权属新家园所有。
十、活动咨询及报名联系人
林姑娘:020-83199106 18620174780
联系邮箱:nhasw@nha.org.cn
工作微信号:新家园青年交流项目(或18620174780)
中心邮件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九大马路19号富力宜居小区三楼303室,邮编:510100
新家园青年交流项目二维码:
新家园社会服务中心
2018年6月1日
附件一:报名表、